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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请问哪些对象可以办、在哪里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日期:2026-05-11

一、服务对象

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理对象为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二、办理步骤

退役军人携带原服役部队出具的《兵役登记介绍信》赴安置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完成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和预备役登记后,提前准备好办件材料,通过重庆市“渝快办”APP或PC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具备条件的兵役服务中心)单独设置的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综合办事窗口进行申请。

三、网上联办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应当向受理窗口现场提交9个必要材料:

①电子免冠登记照【尺寸: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大小:30KB—90kB】;

②退出现役证件;

③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④重庆市退役士兵信息登记表;

⑤户口登记介绍信(免提交,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

⑥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登记表(需填写Ⅰ类银行卡账号,该表格网上填写,免纸质提交);

⑦原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⑧身份证(免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

⑨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

除必要材料外,在提交联办申请时还需根据落户类型提交1份或2份相关非必要材料(即情形材料):(1)入伍时为非重庆户籍的,同时提供入伍时的注销户口证明;(2)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手续;(3)随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本市户口簿公安内部即可核验,无需申请人提供);(4)随父母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提供与父母或配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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