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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日期:2022-03-29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中共重庆市、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发〔20212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素养,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使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大幅提高,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以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坚持两个服务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服务保障、融入日常生活。

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重点,作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发挥好媒体和平台等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重点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宪法观念、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氛围。机关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宪法活动,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和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重点阐释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开展服务保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民法典宣讲、制发短视频、民法典知识测试等活动,推动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

    把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普法重要任务,引导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深刻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规定、法律责任和实践要求。将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和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军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八一、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时段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让退役军人保障法走到退役军人身边、走进退役军人心里。

(五)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围绕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褒扬纪念工作,重点学习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公祭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拥军支前工作,重点学习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围绕依法行政,重点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党章、组织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化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认真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教育培训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两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教育

    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治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引导帮助他们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官网官微及时发布通俗易懂的法律解读文章、喜闻乐见的普法音频视频和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聚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关注的问题,精选法律法规制作宣传折页、短视频等向退役军人发放推送。在服务中心(站)、信访接待室等退役军人接待、活动场所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海报、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八一“烈士纪念日”、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时段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

在退役军人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的重要节点,同步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二)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

    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权力等行政执法工作时,把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行政执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复查复核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三)把普法融入服务保障

    将普法与服务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各环节、全过程,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疑点难点问题,把服务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四)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提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执行力,对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密切相关的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培训、优待抚恤、军休服务、褒扬激励等法律问题,通过普法案例、普法微视频、普法宣传栏等方式,开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以案释法等活动,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感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发挥典型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学法用法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干部职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争创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主要举措,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安排,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二)完善普法机制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形成上下联,协作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新闻宣传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普法合作机制。充分调动法律援助服务站、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废改立情况,及时调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普法责任清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评估检查

    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评估检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进行提醒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对普法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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