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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MB190671XX/2022-0017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02号建议的答复函
成文日期 2022-10-18 发布日期 2022-10-18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02号建议的答复函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02

建议的答复函

李德明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感谢您对退役军人的深情厚谊。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政策的建议》(第040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信访办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保障的基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法律。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原则指导下,制定若干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构建系统完备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是退役军人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您在建议中提出“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统筹考虑,尽快出台保障法的配套政策,让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落到实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指示要求,紧贴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反映退役军人的关切。

退役军人保障法固化提升了党领导退役军人工作的好政策、好传统、好做法,系统整合了分散于中央、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制定的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后,退役军人事务部立即推动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以下简称“三大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已公开征求意见;单独或会同中央、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中央、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各自领域制定了一些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配套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

近年来,我市在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具有我市特色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制度建设。提前谋划配套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在法律施行的当年(2021年)即将《重庆市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在全国属于首批立项省份,目前相关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良好;为制定“三大条例”的实施细则做了必要的准备,配套工作可适时启动;及时配套了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办法,如市级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我市优待目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本土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制度与国情、军情、市情总体适应,基本实现体系化,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于法有据。

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必须紧跟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改革进程,立改废释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配套。

此答复函已经张邦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衷心感谢您对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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