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000MB190671XX/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渝退役军人局〔2020〕2号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
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明确各方权责,统一执行尺度,提升工作的严肃性、协同性和高效性,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做好和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贯彻落实改革强军战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把退役士兵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责任和国防义务。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规定。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协调有关部门,为退役士兵提供优质服务,在退役士兵集中报到时,设置专门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手续。要采取情况介绍会、工作座谈会、适应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退役士兵宣传安置政策以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合理规划安置预期,使退役士兵知晓安置待遇、报到规定和违规须承担的责任。要强化组织管理,严守认定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手续,保存安置资料,确保安置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单位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施中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