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要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是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思想稳定的有力抓手,对实现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资源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建立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聘用机制,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实现退役军人由军事人才向经济建设人才转变。
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根据情况适时组织有意愿参训且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培训。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指出,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培养主要有以下四种渠道:一是扩大师范专业教育供给。二是支持高校应征入伍士兵退役复学后转师范专业。三是实施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四是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教育,落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高职分类考试和成人高考、研究生招考等优惠政策。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教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指出,退役军人任教主要发展通道有以下几类:一是支持到中小学任教。二是支持校园安置就业。三是对退役军人报考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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