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重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根据《重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可享受医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依据《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享受医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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